让PFP类数字藏品从一张头像,变成你手中的火种
深圳
深圳 > 综合 > 正文

让PFP类数字藏品从一张头像,变成你手中的火种

说明:本文所称PFP,指国内数字藏品中的PFP类数字藏品;涉及海外案例时保留NFT表述,海外因属地差异,国内外法律环境不同,案例仅提供思路参考,不可直接照搬。

努力让PFP不沦为发行方的发行终章,而要成为藏友权益的新起点;PFP类数字藏品的权益应对持有者完全开放。

写下本文的标题时,请大家先看一个背景:海外NFT市场在2025年经历明显调整,市场从高速扩张转向理性回归,但发行数量仍在增长。这提醒我们,单纯依靠发行扩张和短期交易热度,难以支撑数字藏品生态的长期发展。数字藏品的生命力,应更多来自文化IP、社群身份、文创消费和真实可用权益,而不是价格涨跌。国内数字藏品市场同样需要从“重发行”转向“重权益、重使用、重合规”,才能持续打造出有价值的IP。

眼下一个状况是,大量低质量项目以“快发快跑”的方式消耗藏友信任,发行方赚完一级市场的钱就消失,留下藏友手中一张既不能商用、也不能创作、甚至缺少持续运营的电子图片。数字艺术生态参与者们的信心,就是在这样一次次失望中被消磨的。市场低迷不是PFP品类本身的错。PFP作为数字藏品中具有社群属性和身份标识价值的品类,其底层逻辑没有问题。问题出在权益设计和长期运营的缺失——不少发行方把PFP当成了一次性销售行为,而不是长期的价值共建。因此我呼吁:各发行方在合规前提下,把已发行或即将发行的PFP类数字藏品的权益设计做得更清晰、更可用。

确权:让每一枚PFP都有合法的“出生证”

确权不能只喊口号。确权意味着:PFP中的原版人物形象应为原创设计,版权链条清晰,发行方拥有合法授权,上链信息完整可查,链上数据尽量清晰完整,售卖合规透明。没有确权,后续的一切权益开放都是空中楼阁。

国内数字藏品市场在这方面教训深刻。根据行业法律分析,国内数字藏品用户目前多享有信息知情权、观赏权和限定转赠权,著作权多保留于原作者,平台协议普遍限制商业使用与排他性权利。也就是说,藏友购买数字藏品,通常获得的是特定数字藏品的持有和展示权益,并不自动获得作品著作权或商用授权。未经授权将他人美术作品铸造为数字藏品并上架交易,可能侵害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数字藏品交易仅转移数字藏品财产性权益,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发行行为。发行方如果连确权这一关都没过,藏友手中的PFP就存在被下架等风险。确权是底线,不是卖点。

开放权益:让持有者从“收藏者”走向“共创者”

确权之后,才是真正值得探讨的问题:藏友持有PFP后,能拿它做什么。目前不少国内PFP类数字藏品的答案是:可以展示,但商用、二创、衍生等权限有限。藏友购买后,如果只能展示,缺少使用场景,持有体验就会打折。数字藏品的价值不应主要寄托于二级市场价格变化,而应来自文化内容、社群身份和可用权益。当市场调整、流动性有限时,一个既缺少使用场景、又缺少合规流转安排的藏品,很难形成长期吸引力。

阿里集团旗下“鲸探”平台的藏友中有创作者曾基于PFP持有者授权进行二次创作,把精选PFP再创作后传播,这说明在授权清晰的前提下,二创可以成为社群活力的来源。但在一些项目中,商业版权尚未对持有者完全开放,创作者只能等待。我们鼓励版权方在自愿基础上开放商用衍生授权,授权范围由版权方自主约定。若发行方愿意在合规前提下开放权益,藏友可以在授权范围内大胆创新,把创意传递给周围世界,对数字藏品生态建设会有正面效果。

国际上做得较好的案例:BAYC(无聊猿)是海外较早大规模开放商业授权的NFT项目之一。其授权条款允许持有人按条款商业使用所持猿猿形象,包括制作和销售周边商品等。也就是说,持有人可以在授权范围内用自己的猿猿形象开展合法商业活动,相关收益按该项目条款归属,无需与Yuga Labs分成。这种“在授权规则下用IP去创业”的逻辑,让BAYC从一张头像图片扩展为商业生态,持有者不仅是消费者,也可以成为品牌共建者。需要特别提示:BAYC等海外NFT案例仅供思路参考,国内外法律环境、监管要求和平台规则不同,不可直接照搬。

开放权益,不是单纯“让利”,而是培育文化IP和文创消费生态。开放权益需要版权方有长期共建的初心,也需要合规边界和风险预案。

开放PFP权益国内已有先行者,路径是通的

有人可能会说:国际上的做法不符合国内合规要求。但事实上,国内已经出现了值得关注的实践。

国潮共鸣PFP与上海交通卡的合作是一个案例。在版权方授权和合作框架下,数字藏品持有者参与合作,将线上的潮流形象印刻在实体交通卡面,卡片限量发行、支持合规流转,后续相关设计登陆交通卡APP,收益按约定回馈给持有者,形成了从IP创作、授权落地到价值共享的完整链条。持有者不再是单纯的收藏者,而是IP价值的参与者与受益者。

B站在2022年发布首个UP主数字藏品时,就将版权视频对收藏用户开放实体衍生品制作、销售和线上二次创作权益,并提供相关授权文件。

稀象平台定位为社交头像类数字藏品专业平台,坚持“一图一版权”理念,为藏家提供具有商用价值的版权品。在合规框架内开放PFP权益,路径是通的,只是做的人还不够多。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向所有发行过或即将发行PFP类数字藏品的同行提出以下倡议:

第一,确权先行。发行前完成版权登记和授权链条梳理,确保原版人物形象为原创设计,上链信息包含完整的版权声明和授权范围说明。让每一枚PFP都有据可查、有法可依。

第二,鼓励版权方自愿开放商用衍生授权。我们鼓励版权方在法律法规、平台规则允许的范围内,自愿开放其所发行PFP类数字藏品的商用衍生授权,授权范围、期限、地域、方式及是否排他由版权方自主约定。持有者在合法持有期间,可按版权方公示的授权规则,将所持PFP形象用于个人展示、内容创作、文创衍生等;如需商业使用,应另行取得版权方授权。购买、持有数字藏品不自动等于获得著作权商用权;商用授权属于版权方自愿授予的权利。

第三,探索收益共享机制。可参考Pudgy Penguins等海外项目在收益共享安排上的思路,当版权方将持有者的PFP形象用于商业合作、实体产品、品牌联名时,可按双方约定和合规方式,将相关收益回馈给对应持有者,让持有者分享IP成长的成果。具体安排应由版权方与相关方自主约定,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则。

第四,平台建立监督与信息披露机制。以“鲸探”为代表的平台方,可引导发行方在自愿基础上开放授权和权益,搭建便捷的授权登记和核验通道,让持有藏友在需要商用时有据可依、有证可查。平台可对发行方运营状况进行监督,对长期不维护、运营异常等情况建立提示和约束规则,尽最大可能降低持有者权益落空的风险。

第五,从“发行即结束”转向“发行即开始”。PFP的价值不在铸造的那一刻,而在持有者使用它的每一天。发行方应该把精力从“如何卖出去”转向“如何让持有者用起来”。

藏友们,也请用行动投票

倡议不只是发给发行方的。藏友们的每一次购买,都是在为行业的未来投票。优先选择那些版权声明清晰、权益规则明确、有真实实体权益和持续运营安排的数字藏品项目。对于那些只卖图、不给权、发完就跑的项目,用脚投票。市场的净化,需要发行方的自觉,更需要藏友的理性。当市场遇冷时,最需要的是建设,而不是抱怨。劣币驱逐良币的终结,不靠等待,靠每一个参与者的选择。

让一枚属于你的PFP类数字藏品,拥有更多被表达、被创造的可能。从持有到共创,从收藏者到创作者。愿每张PFP不只是一张头像;它可以是一个品牌的起点,一件商品的灵感,一个社群的旗帜,一个创作者手中的火种。也有PFP社群通过DAO等方式保持活跃,说明社群共建有空间;前提是授权清晰、运营持续、合规有序。譬如方尖龙PFP就做的相当好!在中国文人瓷,红动中国,村书记,墨香数藏轩等资深藏友的带动下,方尖龙PFP社群DAO组织在WEB世界很是活跃!当然作为鲸探平台PFP品类的开山之作,艺术家徐永强和“小熊网络”共同出品的方尖龙PFP亦设计精湛:“古今融合,总有一款适合你”!

数字藏品生态建设任重道远。在初始阶段,低质量项目消耗了太多信任。如果认真做权益的项目无法守护阵地,最终这个生态也很难健康发展。

最后,数字文化产品并不“虚拟”。它最终要流向真实的商品、真实的服务、真实的体验。PFP作为数字藏品中具有人格化和社群属性的品类,最有条件成为“数实融合”的连接器——前提是发行方愿意在合规和自愿授权基础上,把权益真正交到持有者手中。开放权益,修复生态,共建信心。这不是某一家的选择,而是整个行业能不能活下去、走出来的关键。愿每一枚PFP,都不再只是一张“买了就放在钱包里”的图片。

与所有数字艺术生态建设的参与者共勉…

合规提示:本文所涉商业授权及收益安排,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平台规则,不得涉及虚拟货币交易、证券化发行或非法金融活动。购买、持有数字藏品不自动获得著作权或商用授权;商用授权属于版权方自愿授予的权利,具体授权范围由版权方自主约定并以公示为准。海外NFT案例仅供思路参考,国内外法律环境不同,不可直接照搬。具体权益以各发行方公示及平台规则为准。数字藏品为文化消费与收藏行为,请理性参与,注意风险。

作者:民建河南省委文化委副主任 梁同欣



(免责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刊发或转载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