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答专栏
问题1:在多地都缴纳过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吗?
答复:您好,会合并计算。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同时段重复缴纳部分按规定办理清退)。
问题2:灵活就业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后,原在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怎么办?
答复:您好,根据国家规定,职工调动或中断工作前后个人账户的储存额累计计算,不间断计息。也就是说,原来在单位里参保,后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前后的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累计计算。
问题3:单位的参保信息发生变化,要告知社保经办机构吗?
答复:您好,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九条:用人单位的性质、银行账户、用工等参保信息发生变化,以及个人参保信息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因此,单位的参保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办理“企业参保单位社会保险信息变更”业务。
办理路径:进入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登录单位社保网上服务系统(https://sipub.sz.gov.cn/hsoms),点击在线办理-企业参保单位社会保险信息变更。
问题4:灵活就业人员想调整缴费基数怎么办?
答复:您好,灵活就业人员如需调整缴费基数和更换缴费银行账号,应当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可通过“深圳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深圳市税务局”生活号等线上渠道办理,也可以前往办税服务大厅线下办理。
问题5:我是深户人员,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但是不想中断社保,可以参保吗?
答复:您好,深户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保险。
问题6:灵活就业参保可以只交养老保险,或者只交医疗保险吗?
答复:您好,可以。灵活就业人员通过“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的个人社保网上服务(https://sipub.sz.gov.cn/hspms)”“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i深圳”APP、社保自助服务终端、各级社保经办窗口等渠道办理参保时,在办理页面仅需勾选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
问题7:没有居住证,非深户人员可以申请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吗?
答复:您好,在我市灵活就业的非深户人员,如果没有办理居住证,可以通过有效的居住登记信息办理参保登记。非深户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时,系统会自动比对居住登记信息,不通过的可在社区网格办理居住登记后申请参保。
问题8: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有哪些法定流程需要遵守?
答复:您好,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据实写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告知其享有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同时,根据深圳社保实务操作要求,用人单位在办理减员申报业务时,应当在单位社保网上服务系统如实填报参保职工停保原因。
问题9:深圳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断缴了可以补缴吗?
答复:您好,不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养老、失业保险并按月缴费,参保后中断缴费的,按规定不允许补缴。
问题10:我来深圳就业的话,怎么转移我的社保?
答复:您好,如果从广东省内其他城市来深工作,无需办理社保转移,待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办理归集即可。如果从其他省份来深工作且已在深参保,可通过“掌上12333”“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社保窗口等途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问题11:我在老家和深圳两地同时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能领双份养老金吗?
答复:您好,不能。两地同时缴纳社保属于重复缴纳,同时段参保年限是不能合并计算的。如果参保人在两个以上统筹地区重复参保,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清退手续。
问题12:公司把社保费换成现金直接给我,这样可以吗?
答复:您好,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
问题13:如何查询和确定我的法定退休年龄?
答复:您好,进入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小程序等线上查询服务渠道,访问“法定退休年龄计算器”页面,输入本人出生年月,即可查询对应的法定退休年龄和退休年月。
问题14:职工个人可以自愿放弃参加社保、缴纳社保费吗?
答复:您好,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
问题15:员工月底入职,可以不缴纳当月社保吗?
答复:您好,不可以。员工月底入职,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当月应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问题16:我听朋友说,养老保险断缴超过3个月,就会把之前的缴费记录清零,有这回事吗?
答复:您好,没有这回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账户。无论您在哪里缴费,无论您是否中断过缴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都会累计记录参保人权益,不存在“清零”这种说法。辞职后假如不想中断社保,满足条件的,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哦。
问题17:如果用人单位当月未及时为离职员工申报停保,如何修改停保时间?
答复:您好,以2026年8月办理离职,单位9月才为员工申报停保为例。用人单位可在社保单位网上服务系统修改员工停止缴费年月为2026年8月,修改后无需在税务部门缴纳其8月份社会保险费。
问题18:最近居民医保缴费,为什么比以前多缴一次钱?
答复:您好,自2027年起,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按年缴费,2026年9月至12月为我市2027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期,参保人应当在集中参保期内一次性缴纳次年度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2026年9月至12月也是缴纳过渡期居民医保费的时间。缴费标准:少儿学生参保人:个人缴交162.24元(2026年过渡期),509.67元(2027年度)/成人居民参保人:个人缴交189.28元(2026年过渡期),594.62元(2027年度)。
问题19:如果未在集中参保期参加居民医保,其他时间还可以参保吗?
答复:您好,若您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缴费,可以中途参保,同时参照其他地区做法,中途参保人员应一次性缴纳当年度的居民医保费。比如,若您未在2026年9月至12月参加2027年度的居民医保或在该期间仅办理了参保登记但未完成缴费,可在2027年任意时间一次性缴纳2027年度的居民医保费,在按规定度过“待遇等待期”后且在2027年12月31日前,享受2027 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
问题20:什么是“待遇等待期”?
答复:您好,为贯彻落实国家及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有关要求,自2027年起建立我市居民医保待遇等待期调整机制,具体规则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有关规定执行,包括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在等待期内产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报销,需自行承担。
问题21:新生儿有待遇等待期吗?
答复:您好,按照《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新生儿在出生的当年或次年参保不设待遇等待期。一是出生后6个月内办理参保并缴纳当年度医保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至当年12月31日。二是若出生6个月内跨两个医保年度的,可一次性缴纳两个年度的医保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两个年度待遇,也可仅缴次年度费用,从次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三是出生6个月后才办理参保的,从缴费到账次日起享受待遇至当年12月31日。值得注意的是,宝宝出生后6个月内办理参保最划算,能报销出生后的医疗费用,千万别错过“黄金时间”。
问题22:已缴纳了一年的居民医保费,中间转去参加工作并缴纳职工医保了,可以申请退还部分或全部费用吗?
答复:您好,根据相关规定,待遇享受期开始后,已缴纳的居民医保费不予退还。
问题23:我家小孩去年已成功办理非深户学龄前儿童参保缴费,符合参保条件,是否需要再次办理参保?
答复:您好,符合条件且未停保的参保人将每年自动续保,无需再次申请参保,直至满7岁停保不再续保或转入我市幼儿园/学校参保。符合参保条件但已办理停保手续的,需要再次办理参保。
家长可在2026年9月至12月期间通过税务部门“深圳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深圳市税务局”生活号等线上渠道一次性缴纳2026年9月至12月以及2027年度的居民医保费。
问题24:我今年7月高中毕业,学生医保交到2026年8月,9月到异地上学。医保如何申请接续?
答复:您好,您可在2026年9月至12月期间通过税务部门“深圳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深圳市税务局”生活号等线上渠道一次性缴纳2026年9月至12月居民医保费。缴费后办理停保手续,申请当地居民医保参保。
问题25:可以同时在深圳和市外其他统筹区正常参保吗?
答复:您好,同一时间段内同一参保人有两条及以上参保缴费状态正常的参保信息记录,属于重复参保。原则上不允许重复参保。为避免影响正常享受医保待遇,请选择保留一个参保关系,并暂停其他参保关系。如需停缴异地医保,请联系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问题26:2026年9月至12月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未按时缴纳的,能否补缴?
答复:您好,2026年9月至12月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期限为2026年12月31日,逾期不可补缴。
问题27:什么是家庭共济绑定?
答复:您好,根据规定,深圳参保人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近亲属(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家庭共济绑定是将本人与家庭成员建立家庭关联的业务操作。
问题28:变更医保个人账户消费主卡后,多久生效?
答复:您好,深圳参保人变更个人账户消费主卡后立即生效。参保人可在就医结算前对个人账户消费主卡进行变更。
问题29:如何查询省内家庭共济试点机构?
答复:您好,省内各地市已上线共济模式的医药机构需咨询就医地医保部门。深圳市的家庭共济试点医疗机构可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我要找医院”-点击“筛选”-选择“省内共济试点”查看。目前深圳市医保定点机构及省外联网结算机构均为省内共济试点机构。
问题30:参保人曾经在深圳参保,目前深圳已经停保并在省内其他地市正常参保的,深圳个人账户余额如何继续使用?
答复:您好,参保人深圳已暂停参保但个人账户仍有余额的,可将深圳市个人账户设定为个人账户消费主卡,其前往省内共济试点机构就医购药时可使用深圳个人账户余额进行支付。
问题31:此前已经办理了家庭共济绑定,也能正常使用,为什么近期突然用不了家庭共济了呢?
答复:您好,我市定点医药机构于2025年11月全面纳入了省内家庭共济范围,就诊人在省内共济试点机构使用家庭成员个人账户支付就医购药费用的,除办理家庭共济绑定外,还需要将家庭成员个人账户设定为消费主卡后才可使用。如就诊人发现家庭共济无法使用的,可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设置个人账户消费主卡后再进行结算。
问题32:已经办理了家庭共济绑定也设置了主卡,为什么还是用不了家庭共济呢?
答复:您好,家庭共济绑定需要在省内共济试点机构使用,如果已办理上述业务但在省内共济试点机构仍无法使用的,应为就诊人参保地政策不支持,可向就诊人参保地医保部门进行咨询。
问题33:我参加了深圳医保,在异地看普通门诊为什么报不了?
答复:您好,深圳职工二档参保人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异地看普通门诊,需选定一家联网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在选定的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职工一档医保参保人在异地看普通门诊无需选定。异地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应通过联网直接结算,若无法直接结算,原则上应在就医的医药机构办理补记账手续,无法补记账的可以申请手工报销。
问题34:参保人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答复:您好,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深圳参保人。例如退休后到外地定居带孙子的张伯。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近期拟在或已在异地同一地区连续居住生活半年以上的深圳参保人。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深圳市用人单位长期派驻异地工作的在职深圳职工参保人员。
文/凤凰网深圳 罗沁冰 实习生 刘宇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