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9月23日,由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与伦敦国际仲裁院(London Court of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LCIA)联合主办,上海英国商会、英国驻上海总领事馆作为支持机构的“变局中的国际仲裁:法律新发展与全球贸易重构下的争议解决”研讨会在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会议厅成功举办。来自中英仲裁机构、跨国企业及法律实务界的专业人士参加了本次研讨会,就中英仲裁法修订背景下国际争议解决的新发展,以及全球供应链重构背景下运输、大宗商品与贸易争议等前沿议题展开深入研讨与交流。
欢迎致辞

上海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副主任马屹致欢迎辞。他指出,当前全球经贸格局深度调整,中英两国经贸联系依然紧密,跨境贸易投资持续发展。两国仲裁法的修订和仲裁规则的修改为深化仲裁合作提供了新的契机,如何在当前全球错综复杂的经贸形势下,为日益频繁的跨境贸易与投资提供仲裁特有的坚实法律保障与可靠的争议解决服务已成为新的课题。他提出,两国仲裁机构应在仲裁机构管理、仲裁规则理念、仲裁工具设计、仲裁服务方式等层面充分共享经验、凝聚共识, 共同探索符合仲裁核心价值、适应时代发展需求的解决方案,为全球商事主体提供一个求同存异、合作共赢的法律规则框架。

英国驻华贸易副使节Sohail Shaikh致欢迎辞。他指出,面对全球贸易环境、供应链和投资模式变化,国际仲裁不仅是一项法律服务,更是支撑全球贸易与投资的重要基础设施,为企业跨境经营提供确定性和可预期性。当前,专业法律服务成为连接两国贸易、投资与经济合作的重要支撑。他强调,英国拥有成熟的法律服务和国际争议解决体系,同时,在中国仲裁事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上海已成为重要的国际争议解决优选地。期待伦敦国际仲裁院与上海国仲进一步加强专业交流与合作,为跨境企业提供值得信赖的争议解决服务。
主旨发言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秘书长王唯骏作主旨发言。她表示,上海国仲坚持做国际规则在中国稳步落地的“守卫者”、全球仲裁治理新规则的“推动者”和全球优质仲裁资源的“提供者”,通过参考国际律师协会(IBA)利益冲突披露、适用短名单机制、推荐名册外仲裁员、采用多份合同合并仲裁、追加当事人、适用小额争议快速程序、披露第三方资助仲裁、单独计取仲裁员费用等国际仲裁通行做法,推动自身规则与实践与国际接轨;同时推动从单一程序向程序分层转变,从以当事人自治为中心向当事人意思自治、仲裁庭主导职权、仲裁机构管理职能的“三位一体”理念转变,从仲裁程序规则向争议解决生态规则转变,从纸面程序合法性向数字程序合法性转变。她强调,上海国仲将与包括伦敦国际仲裁院在内的国际仲裁机构深化交流合作,共同应对新挑战,夯实全球经贸交往的信任基石。

伦敦国际仲裁院总干事凯文·纳什(Kevin Nash)作主旨发言。他指出,全球仲裁轴心正加速向亚洲转移,包括上海在内的多个中国城市在全球仲裁格局中的地位日益重要。他结合中国法院的相关司法审查案例,强调仲裁程序是否真正反映并尊重当事人约定,是当事人选择仲裁的核心问题。仲裁虽具有高效、灵活、保密、可选择仲裁员、可跨境执行等优势,但并非所有争议都适合仲裁,未来应推动调解、仲裁、专家决定等机制的组合使用。对此,仲裁机构应从追求案件数量转向提升可信度,改进统计透明度,更好服务全球仲裁用户。他指出,中国用户正从争议解决条款的“接受者”转变为“制定者”,随着中国仲裁法和英国仲裁法的修订,伦敦国际仲裁院将积极融入中国仲裁生态,与上海国仲等机构深化交流合作,探索伦敦国际仲裁院管理、上海仲裁地、中国法作为准据法等组合方案,共同应对新挑战。
圆桌讨论一







第一场圆桌讨论以“中英仲裁法改革背景下国际争议解决的新趋势”为主题。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沈伟指出,随着中国贸易地位和仲裁机构国际认可度的提升,涉华仲裁案件数量不断增多,但受国际用户信任不足、中国机构国际案件占比偏低及地缘政治等因素影响,纯国际争议短期内仍较难大量选择中国仲裁,新《仲裁法》在仲裁地、临时仲裁等方面取得进展,有望增强中国作为仲裁地的吸引力。高伟绅律师事务所(Clifford Chance)中国内地管理合伙人时磊指出,英国新修订《仲裁法》并非全面重构,而是通过完善仲裁员披露、早期决定、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审理标准、仲裁协议准据法、法院对紧急仲裁员的支持措施等制度,在坚持当事人自治和有限司法干预的基础上提升效率与确定性;此外,更多外国仲裁员和律师参与、更灵活地采用国际通行做法及混合程序选项,均有助于逐步增强外国当事人对中国作为仲裁地的理解和信心。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黄宁宁指出,中国仲裁本身已具备较高效率,新《仲裁法》完善了仲裁地、保全等制度,但未显名规定仲裁庭作出临时措施和紧急仲裁员的权力;在合同起草阶段,中国企业应优先考虑谈判地位和资产所在地,并综合考虑仲裁机构、准据法、临时措施及跨境保全协助等因素选择仲裁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润东指出,中国涉外仲裁与国际仲裁在证据披露、交叉询问等程序上仍存差异,但中国机构逐步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新仲裁法明确仲裁机构地位、鼓励中外机构开放竞争,允许国际仲裁机构在北京、上海等地设立办事处、开展案件管理,上海以多元机构共存形成类似伦敦的竞争合作生态,有助于提升中国仲裁国际竞争力。第一场圆桌讨论由伦敦国际仲裁院高级法律顾问赵阳先生主持。
圆桌讨论二







第二场圆桌讨论以“全球供应链重构背景下的运输、大宗商品与贸易争议”为主题。赫力昂(Haleon)中国区总法律顾问张辛逸指出,供应链重塑使企业争议从传统商业纠纷向上下游合作、贸易路线、资金路径及制裁合规延伸。企业法务应将争议解决前置,通过合理选择仲裁机制和专业法律资源,尽量降低争议对业务连续性的影响。欧华律师事务所(DLA Piper)国际仲裁亚太区联席负责人杨大明指出,制裁风险已进入跨境船运等具体交易场景,可能导致货物滞留、无法卸货甚至长期困海。他结合英国和中国香港案例,强调不同法域对制裁及公共政策的处理存在差异,仲裁地选择需充分考虑当地司法态度。安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炯指出,制裁已不再只是合同解除或责任承担问题,而可能直接影响合同履行及金融交易,并给司法实践带来新的法律问题。尤其需要关注法院制裁政策与仲裁条款、反制裁规则之间可能产生的衔接与适用问题。段和段律师事务所(上海)权益合伙人、银行金融业务部主任、段和段伦敦办公室顾问戚诚伟指出,律师服务企业出海应从单一法律服务转向统筹境内外资源的总工程师。在跨境金融交易中,应发挥仲裁便于跨境执行、降低争议解决成本的优势,并探索第三方资助等机制。第二场圆桌讨论由上海国仲合作发展部部长许索晟主持。
闭幕致辞

衡力斯律师事务所(Harneys)管理合伙人、上海英国商会执行委员会战略顾问罗孝琪(Vicky Lord)致闭幕辞。她表示,本次研讨会不仅是一次专业法律交流,更是增进中英商业社会信任、提升跨境合作确定性的务实对话。她指出,仲裁作为支撑全球商业合作的重要制度,对于英国企业在华投资和中国企业拓展全球市场具有重要意义。作为连接中英商业与专业服务领域的重要平台,上海英国商会积极支持伦敦国际仲裁院与上海国仲开展交流合作,并将继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中英企业、法律机构及仲裁机构深化专业交流与制度合作,为双边贸易投资合作提供更加公平、高效、稳定和可预期的争议解决环境。

本次研讨会由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合作发展部副部长邹睿主持。
长期以来,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与英国仲裁及法律界保持良好交流合作,在国际仲裁实践、专业资源等方面持续深化互动。面向未来,双方将进一步加强与英国仲裁机构、法律界及商界的交流合作,推动专业经验与实践成果交流互鉴,为中英企业经贸投资与全球化发展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稳定、可预期的争议解决服务。以仲裁连接规则,以专业增进互信,以合作护航经贸,共同为中英企业深化经贸投资合作、推动全球商业往来注入更加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力量。
SHIAC CONNECTIONS
SHIAC CONNECTIONS系列研讨会是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打造的定位于“链接全球仲裁生态,聚焦产业前沿实务”的全新国际交流品牌。该系列将持续联动国际知名仲裁机构、产业头部企业与专业服务机构,围绕规则迭代、技术应用、产业争议等议题开展深度对话,打造兼具专业深度与国际视野的常态化交流平台。
来源:上海国际仲裁中心
审核:雷可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