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秋、国庆双节假期落下帷幕。假期期间,我市机场、火车站、口岸、景区及高速出入口等处人流车流密集,市民出游、返乡、跨市出行需求集中释放。面对假期大流量出行态势,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执法支队”)坚持提前研判、周密部署,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与重点违法类型,扎实开展交通运输专项整治,全力守护群众出行安全。

一是组织开展国庆假期营运秩序专项整治。聚焦蓝牌车非法营运、网约车无证经营、巡游出租车拒载议价等突出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切实保障市民安全便捷出行。二是压实属地执法责任。强化全市口岸、高铁站、机场等重点交通枢纽巡查管控,科学统筹支援执法、错峰执法力量,持续维护枢纽区域营运市场秩序。三是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在现场做好出行引导,指引群众选择合规营运交通工具;同步开展普法宣传,通过以案释法强化群众法治意识。

2026年10月1日至7日,累计查处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案件165宗,有力保障了国庆假期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平稳有序运行。


典型案例:
案例一:机场打车遇“私下交易”陷阱 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双节叠加,机场迎来出行高峰,客流密集、用车需求激增,一些非法营运车辆也混迹其中,趁机牟利。10月4日,执法支队机场大队在辖区重点路段开展执法行动。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在机场空港六道对一辆粤B号牌小型轿车进行检查。
经查,该车载有两名乘客,乘客表示是通过高某平台下单乘车,从深圳宝安机场出发,准备前往广州市南沙珠江湾珠江国际汇。乘客还表示在上车前,司机要求其取消平台订单,双方商议私下支付150元车费,乘客已支付车费给司机。被执法人员检查后,司机已将车费退还乘客。司机郭某承认上述情况属实。
经核查,涉案车辆未取得巡游车车辆营运证,司机郭某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依法立案处罚。
案例二:弃车逃匿终被拦 联合执法查处网约车司机巡游揽客
旅游景点周边人流集中,个别不法分子趁机通过招揽游客进行牟利。近日,执法支队大鹏大队根据信访投诉线索,结合辖区特点,对重点区域实施精准布控。
10月4日,执法支队大鹏大队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在溪涌地铁站开展整治行动。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对嫌疑车辆进行执法检查。其中一名司机看到执法车辆后立即驾车逃逸,中途甩客下车,执法人员在断头路找到涉事车辆及司机,司机发现执法人员后,弃车逃匿企图躲避检查,最终,执法人员在约一百米处将司机拦停。
经查,该车载有三名乘客,从溪涌地铁站前往西涌天文台,乘客由司机线下招揽乘车,到达目的地后,每人需支付45元车费给司机。
经核查,司机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涉案车辆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在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司机长期在溪涌地铁站口进行巡游揽客,去年也因相同的违法行为被查处。
案例三:网约车无证经营 平台违规派单
假期期间,深圳北站旅客往来密集,执法支队北站大队聚焦深圳北站及周边路段,持续开展专项巡查执法,紧盯网约车无证经营、非法营运车辆、巡游出租车绕路议价等突出问题。
10月4日,执法支队北站大队在深圳北站西广场路段检查时发现,一辆粤B号牌小型轿车停车后有一名乘客下车,随即,执法人员上前对其进行执法检查。
经查,司机何某通过曹*出行网约车平台接单载客,从宝安区某酒店出发前往深圳北站,并通过平台收取42.41元车费。当执法人员要求何某出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时,何某只能出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执法人员通过查看何某的接单账号发现车辆并未通过认证,同时通过系统核实,该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已注销,最终何某承认其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根据调查取证情况,执法人员初步认为曹*出行网约车平台涉嫌实施了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违法行为,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待补充调查后,依法立案处罚。
假期虽已结束,安全防线不松懈。接下来,执法支队将持续保持对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全力保障市民游客出行安全。同时提醒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车辆,主动核查车辆营运资质,搭乘巡游出租车时,如遇到议价、绕路、不按规定打表计价等违法行为,记得保留乘车记录、聊天截图、付款等证据,及时拨打12328举报投诉。
文/凤凰网深圳 雷可可 实习生 陈怡然
图/受访方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