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交底”莫忽视,理赔时效不滞后——大家人寿深圳分公司发布消保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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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交底”莫忽视,理赔时效不滞后——大家人寿深圳分公司发布消保风险提示

导语: 一份尘封的保单,因被保险人生前未向家人“交底”,导致身故理赔延迟769天。大家人寿深圳分公司以此案例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含身故责任的保险产品,务必做好保单信息告知,妥善保管重要资料,避免保障权益“沉睡”。

案例回顾:

2020年4月3日,杨某投保大家人寿一款万能型保险,趸交保费10万元。2022年10月18日,杨某不幸身故。然而,杨某生前未将保单情况告知家人,家属对此毫不知情。直至2024年11月25日,家属在清理遗物时才发现保单,随即向保险公司报案。此时,距离杨某身故已过去769天。

报案后,受益人又因缺少身份关系证明,无法及时提交完整理赔材料。直至2025年4月25日,受益人才补齐全部资料。公司在收到完整材料当日即完成结案处理,理赔款项顺利兑付。

风险提示:

大家人寿深圳分公司在此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

一、主动“交底”,让保单不“失联”。 购买含身故责任的保险产品后,应主动将保单信息告知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确保家人在需要时能第一时间找到保单、联系保险公司。

二、妥善保管,让资料不“缺失”。 保单合同、身份关系证明、缴费凭证等重要资料应集中妥善保管,避免因材料不全导致理赔申请延误。

三、及时报案,让权益不“迟到”。 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在指导下准备理赔材料,以便保障权益及时兑现。

保险是爱与责任的延续,莫让“不知情”成为理赔路上的绊脚石。大家人寿深圳分公司将持续践行“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用心守护每一份托付。

供稿单位:大家人寿深圳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