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 | 警惕假借保险名义的非法集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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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 | 警惕假借保险名义的非法集资活动

【案例详情】

近日,某地查处一起以“养老保障计划”为名的非法集资案件。涉案的理财公司虚构与知名保险公司合作关系,推出所谓“高收益养老保障产品”,承诺年化收益率10%—12%,远高于正规保险产品收益水平。该理财公司通过组织产品说明会、客户答谢会等形式发展业务,在两年时间内非法吸收资金达3.2亿元,涉及投资人1200余名。

【非法集资诈骗手段分析】

1.虚假增信,伪装正规。不法分子往往假借保险公司的信誉,伪造合作协议、保单等文件,甚至租用办公场所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让投资者误以为是正规保险业务,从而放松警惕。如案例中的理财公司通过伪造保险产品,骗取了投资者的信任。

2.高息诱惑,违背规律。以“年化收益超过10%”“保本保息无风险”等高额回报为诱饵,违背保险稳健经营的原则。保险的核心功能是风险保障,而非高收益投资,承诺如此高的收益本身就不符合金融规律。如案例中的年化收益远远超出了正常保险产品的收益水平。

3.传销式推广,扩散迅速。利用传销式推广,通过产品说明会、客户答谢会等方式吸引投资者,并鼓励“拉人头获返利”,使得骗局迅速扩散。

4.混淆概念,偷换本质。将保险产品与理财产品混淆,夸大保险的投资功能,掩盖其风险保障的本质。例如,宣称“万能险升级产品”“分红险高额返利”等,让投资者误以为购买保险可以获得高额投资回报。

【风险警示】

1.资金损失,血本无归。非法集资活动往往没有真实的投资标的,资金大多被不法分子挥霍或转移。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者的本金很难追回,最终只能面临血本无归的结局。

2.法律风险,责任自负。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当非法集资人资金链断裂、携款潜逃或涉案财物不足以偿还全体集资参与人本金时,参与者将面临本金损失,且不足部分不得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承担。若参与者明知是非法集资活动,仍然协助进行宣传、动员他人参与,或者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帮助,可能会构成非法集资协助人,需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在特定情形下,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可能会构成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3.社会危害,影响稳定。非法集资案件涉案金额往往巨大,大量家庭因参与非法集资陷入困境,不仅影响个人和家庭的幸福生活,还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风险防范建议】

1.认清特征,提高警惕。要认清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对“年化收益超过10%”“保本保息无风险”“内部专属名额”等话术保持高度警惕。凡是以“高额回报”“资金快速增值”“推广返利”等为诱饵的保险相关活动,都可能涉嫌非法集资。

2.选择正规,核实资质。购买保险产品应通过保险公司营业网点、具备资质的保险中介机构或官方认可的线上平台等正规渠道办理。交易前要核实销售人员的执业资格,通过银保监会官网查询机构及产品备案信息,确保所购买的产品真实合法。

3.理性认知,明确功能。要理性看待保险的功能与收益,保险的核心价值在于提供风险保障,并非高收益投资工具。不要将保险与投资混为一谈,避免因贪图高收益而忽视潜在风险。

4.保护信息,正规交易。谨慎保管个人身份、银行账户、保单等敏感信息,不向陌生人透露。缴纳保费时,务必缴纳至保险公司对公账户,拒绝对私转账,确保资金安全。

5.积极举报,维护权益。如发现疑似借保险名义开展非法集资的行为,例如无资质机构推销“高收益保险”、诱导客户脱离正规渠道交易等情况,请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金融秩序与财产安全。

总之,面对假借保险名义的非法集资活动,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保险产品,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来源:人保健康深圳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