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仲携手香港中律协,签署合作备忘录共谱仲裁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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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仲携手香港中律协,签署合作备忘录共谱仲裁新篇

2026年5月25日,香港中律协(The Small and Medium Law Firms Association of Hong Kong)创会会长、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妇联执委、香港立法会议员、第七届广州仲裁委员会委员陈曼琪一行到访广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仲)东莞分会,广仲党委委员、广州国际仲裁院副院长张毅带队热情接待。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法律部一级调研员郑丹,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东莞市委员会三级调研员陈平,香港中律协会长、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联会执行委员卢懿杏,广仲东莞分会会长刘海威,东莞市国际商会副会长方民等共同出席。

会议期间,广仲东莞分会会长刘海威与香港中律协会长卢懿杏分别代表双方,正式签署《合作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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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毅副院长在致辞中表示,广仲以规则创新与平台拓展持续升级“广州模式”,释放跨境仲裁效能;香港中律协深耕十余载,已成为联通境内外的重要法治力量;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东莞市委员会积极搭建商事服务桥梁,助力涉外法律服务提质增效。以此次签约为契机,广仲将与各方深化规则衔接、人才互通与资源共享,共同回应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争议解决的时代需求,为法治协同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贡献务实力量。

陈曼琪代表对合作备忘录的顺利签署表示祝贺,并高度评价广仲在智慧仲裁、跨境协同等方面的创新发展。她表示,此次签约是对过去双方合作成果的肯定,具有连续性、前瞻性,期待双方在风险管理、纠纷解决等方面深化合作,共同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仲裁优选地,携手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发展迈上新台阶。

陈平三级调研员表示,广仲近年来在国际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取得显著成就,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东莞市委员会将持续发挥桥梁作用,支持广仲与香港中律协等机构深度对接,为跨境商事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公允的法律服务。

会上,各方就两地仲裁在案件类型、费用、仲裁庭组成等方面的差异进行了讨论,并就域外法律查明、服务企业出海等议题开展了深入交流。香港中律协与会代表特别指出,企业在出海过程中高度重视风险防范、解纷时效与成本控制,而广仲凭借其国际化、专业化的优势,更能满足商事主体需求,具有显著竞争力。此次《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是提升粤港澳大湾区仲裁服务水平的重要成果,标志着粤港仲裁协同迈出实质性一步,为优化大湾区跨境争议解决机制注入了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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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仲裁委员会

审核:雷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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