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大+北京律协+北仲联合发布:《商事仲裁中仲裁员信息披露示范指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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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北京律协+北仲联合发布:《商事仲裁中仲裁员信息披露示范指引(征求意见稿)》

2026年5月8日下午,第三届仲裁文化推广月开幕式在北京正大中心举办!(点击文字可了解详情)第三届仲裁文化推广月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院/中国(北京)证券期货仲裁中心(以下称“北仲”)与北京国际争议解决发展中心(BIDRC)、北京市律师协会(以下称“北京律协”)、中国政法大学联合发起,法治网特别支持。开幕式上,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北京律协、北仲联合发布《商事仲裁中仲裁员信息披露示范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称《指引》)。

制 定 说 明

《指引》的制定目的

本《指引》旨在系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称《仲裁法》)关于仲裁员公正独立履职的要求,通过细化披露标准、提供分级分类的操作指引,规范仲裁员信息披露与回避行为,提升仲裁程序公信力。同时,为行业提供示范框架,推动仲裁利益冲突管理的规范化与制度化,助力营造公正透明的仲裁环境,增强仲裁制度的权威性与竞争力。

《指引》的性质与定位

1.参考性文件:本《指引》为仲裁员履行信息披露与回避义务提供操作参考,非强制性或规范性规定。

2.不替代机构规则:本《指引》不构成任何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不影响各机构或仲裁庭依据适用规则对信息披露与回避事宜独立判断。

3.非审查或追责依据:本《指引》不作为当事人申请仲裁司法审查的法定依据,亦不构成对仲裁员投诉、惩戒的依据。

创新内容及亮点

1.结构创新:创设“红、橙、黄、绿”四色清单,直观区分利益冲突的严重程度与相应处理路径。

2.逻辑优化:按照“身份、行为”两大类别和两级目录构建更清晰、更具操作性的分类检索体系。

3.中国特色:深度融合《仲裁法》精神与国内仲裁实践,对各类情形的列举更为详实,显著增强了本土适用性。

使用建议

1.示范指引:本《指引》为示范指引,各机构可以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参考本《指引》制定信息披露指引。

2.灵活适用:本《指引》对相关情形的列举并非穷尽。

3.共同完善与实践:倡导各方在实践中参考运用本《指引》,并欢迎各仲裁机构、行业组织基于本《指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或完善相关规范。

专 家 解 读

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名誉院长杜新丽表示,作为理论建构与实践经验的深度融合,《指引》对标国际主流规则,以“红橙黄绿”四色清单创设分级分类标准,以“身份-行为”双维架构重构披露逻辑,实现了从抽象原则到可操作规范的范式转换,为我国从国际规则的“跟随者”迈向“制定者”提供了学术支撑与制度范本。

北京律协副会长张丽霞认为,律师是仲裁活动的深度参与者——或为仲裁员,或为代理人,甚至为当事人。“红橙黄绿”四色清单与“身份-行为”检索体系,让律师在担任仲裁员时有章可循,在代理案件时有据可查,为律师规避执业风险、维护当事人权利提供了清晰的行为指南。这是行业自律的重要里程碑。

北仲副秘书长丁建勇表示,此次联合发布《指引》,是北仲从机构自律迈向行业共治的关键一步。作为国内最早推行信息披露制度的机构,北仲以丰富的案件管理经验反哺行业规则供给。《指引》并不替代各机构规则,而是为行业提供统一标尺,助力构建风清气正的仲裁生态,夯实仲裁公信力的制度根基。

北京国际商事法庭庭长(二级高级法官)马军认为,《指引》的出台,为仲裁司法审查提供了重要的参照系——四色清单使“合理怀疑”的认定从主观走向客观,从零散走向体系。它融合国际软法与本土制度,既回应了第三方资助等新型冲突,又为司法监督与行业自律的良性互动搭建了桥梁。

为确保《指引》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现发布《指引(征求意见稿)》全文,并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您在2026年5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您的宝贵意见与建议发送至以下任一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并注明您的身份(如仲裁员、律师、企业法务、学者等)以及联系方式。

联合发布方将认真研究各方反馈,进一步完善《指引》并适时发布实施。

中国政法大学 董事

dongshi@cupl.edu.cn

北京律协 张少波

zhangshaobo@vtlaw.cn

北仲 付贻琳

fuyilin@bjac.org.cn

欢迎海内外仲裁机构、仲裁员、律师、企业法务及专家学者积极建言献策,共同推动中国仲裁公信力建设!

《指引》的诞生,是一场历时三年的“集体创作”。2024年,北京律协与北仲共同组建工作组,并正式启动《指引》制定工作。工作组通过三次大型闭门研讨会、数十场专题座谈及线上征集,来自仲裁机构、律师协会、高校及实务界的上百位专家逐条打磨,反复推敲“红橙黄绿”四色清单的每一项情形。2025年,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正式加入,三家联合攻关,最终形成这份凝聚行业智慧的征求意见稿。在此,谨向工作成员以及所有参与研讨、贡献智慧的同仁致以诚挚谢意!

工作组名单

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

杜新丽 薛 童 董 事

北京律协

张丽霞 戴 月 胡宇翔

邢科科 许茹英 张少波

张晓峰

北仲

阮 娜 丁建勇 张皓亮

付贻琳 林晨曦 刘 洋

卢扬逊 沈韵秋 杨雨菲

张瑶佳 赵菡清

来源:北京仲裁委员会

审核:雷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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