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家还未入住,地板先被“淹”了。究竟是楼上装修惹的祸,还是物业公司失职?近期,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判决楼上业主赔偿楼下住户各项损失共计16.5万余元。
污水倒灌新房,装修腻子粉成“元凶”
李某与王某均系深圳某小区业主,李某房屋位于3楼,王某房屋位于22楼。2023年5月初,正在李某房屋内施工的装修工人发现,卫生间突然开始倒返污水,脏水迅速蔓延至全屋,导致家具、地板地砖、墙板等不同程度受损。
李某立即联系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到场处理。物业排查后发现,主排污管道堵塞导致污水倒流,管内有装修腻子粉泥浆。鉴于除李某外,当时整栋楼仅有22楼王某房间正在装修,物业工作人员随即上楼查看,发现王某屋内装修工人正在打扫腻子粉,且卫生间马桶内残留尚未冲刷干净的白色污水。物业据此认定,王某房间内倾倒大量腻子粉至马桶并用水冲洗,导致一楼管道堆积堵塞,最终污水从李某房屋卫生间地漏溢出。
事后,李某与物业公司、王某就赔偿及维修事宜协商未果,遂诉至南山区人民法院,要求双方共同赔偿房屋家具及装修损失、维修期间住宿费、维权损失等共计19万余元。
楼上业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合计16.5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现有证据证明王某房屋装修工人将腻子粉倒入马桶并用水冲洗,导致管道堵塞,进而造成李某房屋返水受损。王某作为侵权人,应向李某赔偿相关损失。
关于物业公司责任,法院查明:物业公司事前已与王某签订协议,明确禁止向下水道倾倒危险物质或冲洗沙土;事发前两个月,物业公司已对公寓管道进行了疏通,尽到了定期维护职责;日常巡查记录完整。因此,物业公司已尽到必要管理义务,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其负有维修义务的管道存在堵塞返水问题。法院对李某要求物业公司承担共同赔偿责任的诉求不予支持。
李某委托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对房屋损失进行评估,认定内部装修损失金额为14万余元,相关公证、鉴定费用合理,法院予以支持。此外,事故发生后李某另寻房屋居住,产生租房费用三个月共计1.4万余元,金额及期限合理,法院亦予支持。
综上,法院认定李某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家具损毁、房屋装修、租房费用等损失合计16.5万余元,判决由王某全额支付。该判决已生效。
共用管道需共护,乱倒装修材料要担责
法官指出,城市高层住宅的共有管道属于建筑物共有部分,业主共享权利、共担义务。一旦共用下水管道被杂物堵塞,极易引发污水倒灌,影响低楼层住户财产安全及邻里和谐。
法官提醒,全体住户应合理使用共用设施,切勿将装修材料、塑料垃圾等倒入排水管道。若造成管道堵塞并损害其他楼层权益,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同时,物业公司应定期维护、清理、检修排水管道,做好维护记录。只有物业与住户共同努力,才能减少“堵心”事,共享舒心家园。
文/凤凰网深圳 陈婉霖 实习生 王明飞
通讯员/王路 胡旦
图/受访方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