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
财政部、税务总局
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6〕3号)
将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
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原文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延续实施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6〕3号)
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为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发展,现就延续实施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通知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3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6年1月19日
前海作为国家改革开放重要平台,被赋予“一平台一枢纽一引领区一高地”的战略定位。15%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14年实施以来,有效吸引了众多优质企业入驻,促进了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文化创意、商务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对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增强区域竞争力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服务了香港经济社会发展,得到香港各界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此次政策延期是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前海方案》《前海规划》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国家对前海开发开放的高度重视与持续支持,有利于稳定企业预期和信心,吸引更多优质资源集聚,支撑前海现代服务业发展,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前海在更高起点上实现高质量发展,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深港合作新模式注入新动能。
延伸阅读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延续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1〕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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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4〕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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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前海
审核:黎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