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12月第一周是全国第九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为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普法宣传,在国家宪法日当天,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区工商业联合会、区各街道办事处、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在龙华区检察院联合举办“检教同行”安全生产种子教官赋能计划第三期培训活动。

龙华区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蒋翔,龙华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吴岳龙,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及全区各重点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参与。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安全生产法》则是根据宪法精神制定的重要法律,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落到实处。本次培训以“精准防控铸盾,护航安全发展”为主题,通过三重篇章,为参训人员构筑起立体化的安全认知体系。




第一讲:体系之力

龙华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蒋翔以“筑牢安全防线,提升综合应急能力”主题为本次活动授课开篇。他从“安全是什么”这一根本问题切入,结合近年典型事故案例,剖析问题根源与启示,梳理当前常见却易被忽视的安全风险。他强调,抓好安全生产必须深入理解安全管理领域的“一定律、一法则、一原理、一效应”,并从三方面系统讲解如何构建预防型安全管理体系,推动安全工作从“事后处置”转向“事前预防”。
第二讲:行业之策

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总监李鹏飞从建筑工程行业视角出发,根据事故案例与统计数据,结合轨迹交叉等事故致因理论,分析当前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李鹏飞还分享了中建科工集团在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九化”经验,展示产业工人管理平台、AI 安全监测系统等智慧手段,为参会人员提供了可借鉴、可推广的安全管理范本。
第三讲:法治之盾

龙华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副主任姚睿敏立足检察办案实际,聚焦安全生产相关罪名,结合危险化学品处置、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三大领域的典型事故与本土案例,深入解析犯罪构成要件与入罪标准。通过比对案例中企业负责人、一线作业人员、监管主体等多方角色的行为与后果,进一步厘清各主体应承担的罪与责,既为相关行业主体划出行为红线,也为从源头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提供坚实的法律视角与实务指引。
本期培训是“检教同行”安全生产种子教官培养计划的收官之作,完成培训及传播教学任务的100余名学员将获颁“安全生产种子教官”结业证书。这不仅意味着他们从“学习者”转变为“传授者”,更标志着他们正式成为龙华区安全生产共建共治体系中认可度高、辐射力强的基层关键力量。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下一步,龙华区检察院将进一步落实落细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强化法律监督,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同时,依法惩治危害安全生产犯罪,以扎实检察履职为服务保障龙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的安全“防火墙”。
种子已播下
让我们静待安全之花
绽放整个龙华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
审核:黎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