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到“甲醛房”怎么办?法院判了:管理公司退租+赔检测费!
深圳
深圳 > 城区 > 南山 > 正文

租到“甲醛房”怎么办?法院判了:管理公司退租+赔检测费!

在城市打拼,租房是许多人的刚需。然而,若租到的房子暗藏“健康杀手”——甲醛超标,不仅影响居住体验,更可能危害家人健康。遇到这种情况,租客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近日,深圳南山区法院的一则判决给出了答案。

租住甲醛超标房引纠纷,法院判管理公司部分退租并担检测费

2024年4月,李某通过A管理公司租下一套位于南山区的房屋,租期约定为2024年4月至11月。然而,入住第二天,李某及其家人便发现房间存在刺鼻异味,并出现呼吸道不适、眼睛发痒等症状,其中患有哮喘病史的亲属反应尤为明显。2024年8月,李某委托专业机构检测,结果显示房屋甲醛、TVOC等多项指标超出《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22),属于不适宜居住房屋。李某认为A管理公司提供的房屋存在健康隐患,无法实现安全居住的合同目的,遂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全部租金并赔偿检测费用。

管理公司辩称房屋合格,法院认定其构成违约

庭审中,A管理公司提交了2022年9月的房屋空气质量检测报告,主张房屋符合标准。但法院审理认为,该报告仅针对房屋精装修工程,距租赁期已近两年,无法证明租赁期间空气质量达标。而李某提供的2024年8月检测报告显示多项指标超标,A管理公司未提出有效反证,亦未申请复检,故法院对李某的检测结果予以采信。

法院指出,A管理公司作为出租方,有义务提供符合居住标准的房屋,但其未履行该义务,构成违约。不过,李某在发现房屋问题后仍居住数月,且未及时解除合同,直至租期届满才退房,因此需承担部分租金损失。最终,法院判决A管理公司向李某返还部分租金并支付检测费用。

法官提醒:出租方应确保房屋安全,承租方遇问题需及时维权

法官表示,“安居”是民生之基,出租方应确保房屋符合安全、健康标准,这是租赁合同的核心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若租赁物存在危及承租人健康的质量问题,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法官提醒,出租方在出租前应全面检查房屋,确保符合居住标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履行告知义务。承租方在签约前应仔细查验房屋状况,必要时委托专业机构检测,并留存合同、沟通记录、检测报告等证据。若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双方应积极协商,协商不成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按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遵循诚信原则,履行通知、协助等义务,避免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第五百六十三条 若因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如房屋安全隐患),承租方可解除合同,即使签约时已知质量问题。

第五百六十五条 解除合同需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即生效;也可通过诉讼/仲裁解除,自起诉状送达时生效。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未履行部分终止;已履行的可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违约方需承担违约责任。

文/凤凰网深圳 韩乐乐 实习生 杨涛 通讯员 张琳岚 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