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部!本月落地
深圳
深圳 > 要闻 > 正文

7月10日,深圳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深圳水域船舶安全航行规定》新闻发布会,深圳海事局副局长曲义江介绍了《规定》出台的背景和重大意义,《规定》将从2025年7月20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深圳首部系统规范船舶安全航行行为的管理规定。深圳海事局通航管理处处长石万里、深圳海事局法规规范处处长石西津、深圳海事局指挥中心主任王维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规定》填补深圳多项通航管理空白

深圳海事局副局长曲义江在发布会上表示,这是深圳首部系统规范船舶安全航行行为的管理规定。曲义江说:“这部分规定共分为六章49条,从船舶航路航法、航行安全操作、特定水域操作等多方面,对船舶在深圳水域的航行、停泊、作业行为作了体系化规范。”他提到,此次还首次规定内河通航水域、设定富余水深和富余高度,明确安全条件核查范围、实施分区限速管理,“填补了多项深圳通航管理空白”。

规范航行秩序应对复杂水域压力

曲义江指出,随着深圳港船舶大型化、密集化、多样化加速发展,西部港区已承载珠江口约80%的船舶交通流量,东部港区承担广东省超三分之一外贸进出口量,水上交通环境日益复杂。曲义江说:“原有的船舶安全航行制度以难以适应当前情况,制定规定就是为了更好规范船舶航行秩序,切实保障深圳水域交通安全,同时推动深圳港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集中统一调度缩减企业申报时间

深圳海事局指挥中心主任王维表示,此次规定进一步明确船舶及相关单位应按规定向深圳船舶交通管理中心预报航行、靠离泊、引航计划,并由交通管理中心统一核准实施。王维说:“相比以往,这次推动了从港口各码头分散调度,转向由船舶交通管理中心集中统一调度,实现航道、锚地资源调度与港口作业的高效协同。”他还提到,目前航行计划申报平台已基本实现与深圳港主要码头调度、引航排班数据自动对接,“降低企业申报时间成本,提高核准效率,同时能动态掌握计划执行情况,及时调整重点航道使用排期”。

助力深圳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深圳海事局通航管路处处长石万里介绍,海事部门正通过建立健全水上LNG加注安全监管体系、推动深圳东西部港区LNG加注应急锚地建设、在东部水域实现5G网络全覆盖,制定《船舶载运锂电池安全技术要求》等措施,为水上业态提供支持。深圳海事局法规规范处处长石西津表示:“我们持续推动深圳国际船舶登记改革,支持前海融资租赁船舶发展,盐田港LNG加注量位居全国第二,同时推进大鹏湾船舶大气污染排放控制区建设,降低新能源汽车、储能柜海运成本,丰富邮轮游艇和‘湾区游’等休闲路线,助力深圳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文/凤凰网深圳 陶韵西 实习生 陈忻纯

图/主办方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