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劳动办成功调解一起因工资标准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依法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企业规范薪酬管理提供了典型案例。
2024年8月,西乡街道某电商公司仓储管理员李先生向劳动办投诉,反映公司长期未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经调查,李先生2024年2月入职以来,每月加班时长高达120小时,但公司仅按基本工资的1.5倍计算加班费,未依法支付双休日2倍、法定节假日3倍的加班工资,累计差额达5.2万元。
劳动办调查发现:1.公司考勤系统显示员工普遍存在超时加班现象;2.工资单显示加班费计算基数未包含岗位津贴等应发项目;3.财务凭证证实公司长期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加班费。这些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关于"加班工资应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300%支付"的规定。
经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1.公司按李先生实际月平均工资3800元为基数重新核算加班费,补发2024年2月至8月的差额;2.修订薪酬管理制度,明确将岗位津贴、绩效奖金纳入加班费计算基数;3.建立工资发放明细告知制度,确保劳动者知情权。
西乡街道劳动办负责人表示,近期将开展工资支付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三类违法行为:1.故意压低加班费计算基数;2.以"包薪制"规避加班工资支付;3.通过拆分工资结构变相降低薪酬标准。同时提醒劳动者,若发现工资权益受损,可保留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证据及时维权。

本案的调解结果凸显了当前劳资纠纷中的典型问题: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在工资标准上采取"隐性侵权"手段。劳动部门呼吁企业经营者应正确理解《劳动法》中"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法律定义,切实保障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灵活用工形式,在实践中易引发纠纷。对此,劳动办提出以下建议:1. 对企业提出的建议:企业应严格遵守“三性”岗位要求,避免滥用劳务派遣;选择合规派遣公司,并监督其履行用人单位责任;落实连带责任,确保派遣工工资等合法权益不受损害;2. 对劳动者提出的建议:劳动者签订合同时应明确派遣公司、用工单位信息及岗位待遇;保留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证据,遇纠纷及时投诉;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提升自身维权能力。
此次劳务派遣争议的圆满解决,是西乡街道劳动办践行“法治为民、服务民生”理念的又一典范。未来,劳动办将继续深化劳动争议调解机制,为劳动者和企业提供更高效、更便捷的法律服务,推动辖区劳动关系健康稳定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文/凤凰网深圳 陈婉霖 实习生 李子懿
通讯员/郑哲垣 张世广 彭赐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