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街道南昌社区:“智能辅助+依法依规+柔性劝导”快速化解监控安装邻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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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街道南昌社区:“智能辅助+依法依规+柔性劝导”快速化解监控安装邻里纠纷

4月1日,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公共安全视频管理的行政法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正式施行首日,西乡街道南昌社区某住宅小区因监控设备安装问题引发居民投诉,社区工作人员通用“智能辅助+依法依规+柔性调解”三步工作法,快速高效化解私人监控安装引发的邻里纠纷。‌

上午9点,南昌社区工作人员小吴接到业主投诉,称其邻居装了正对市民房门的监控摄像头,侵犯了市民的隐私,其联系物业沟通,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接报后,为更有力的做好协调准备,小吴立即通过Deepseek软件搜索相关法律条文,惊喜的发现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公共安全视频管理的行政法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施行,其中,第三十三条“在非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及相关设施,不得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对收集到的涉及公共安全、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视频图像信息,不得非法对外提供或者公开传播。”

小吴第一时间又找到社区法律顾问进一步了解条文意思,律师顾问表示入户空间通常不是规定的公共场所,个人出于自身安防需要,可以在家门口安装摄像头,但不能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合法权益,私人安装监控需遵循最小介入原则,应该从使用角度作出必要限制。

上午10点15分,小吴联合物业负责人到现场发现,加装监控的业主入户门铃为可视化门铃,新加装的监控摄像头确实覆盖整个走廊及对面入户门,小吴当场就给相关业主普及了《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相关条例,依法依规的劝诫,并从和谐邻里关系出发柔性劝导业主应该调整摄像头角度。最终,相关业主考虑已有可视化门铃,当场拆除了新装监控。同时,小吴也要求物业要加强小区邻里和谐关系宣传工作。

此次事件中,南昌社区工作人员通过智能辅助、依法依规、柔性劝导的三步工作,运用智能软件搜索完善法律法条知识,从而做到依法依规的现场告诫,加上带有温度感的柔性劝导,为社区处理其他投诉案件也提供了实践样本。

文/凤凰网深圳 陈婉霖 实习生 黄璐

通讯员/吴小斌 陈广源 都广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