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缴社保协议无效 西乡街道流塘社区劳动法维权行动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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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缴社保协议无效 西乡街道流塘社区劳动法维权行动启动

近日,西乡街道流塘社区在例行巡查中发现辖区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保的问题。事件经巡查发现后,社区平安法治办立即介入调查,约谈企业负责人,并责令整改。

据悉,该公司共有约200名员工,但其中16名未到退休年龄的员工却未享受到应有的社保保障。企业负责人解释称,这16名员工出于个人收入考虑,曾请求公司将社保费用以现金形式发放给他们,并自愿签订了放弃购买社保的协议书。然而,这一行为明显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这一情况,社区平安法治办迅速介入,约谈了公司负责人,并详细向其阐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关于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规定。这些法律明确规定,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若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这一义务,员工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并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费用及相应的滞纳金。

在社区的普法教育和约谈下,公司负责人深刻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当即表示将立即为剩余未购买社保的员工足额补缴社保费用。这一决定不仅体现了企业对员工权益的尊重,也彰显了企业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社保制度是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的基石,企业唯有依法履行社保义务,才能规避法律风险、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劳动者亦需警惕“社保换现金”的短期利益陷阱,积极通过合法途径维权。流塘社区此次事件的处理,既彰显了法律刚性,也为全社会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唯有在法治框架内,企业方能行稳致远,劳动者权益才能真正落地生根。

文/凤凰网深圳 陈婉霖 实习生 黄璐

通讯员/ 彭国刚 徐雅蕾 吴南玉 都广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