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街道应急办(劳动)调解劳动派遣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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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街道应急办(劳动)调解劳动派遣争议

近日,西乡街道劳动办接到了一宗关于劳动派遣争议的案件。陈女士、黄女士在劳动办现场对经济补偿等问题进行了投诉,西乡街道劳动办当天介入处理并开展处置工作。

市民陈入职某派遣公司时被派遣到某公司后担任客服,被公司告知需要转签新的外包公司,因合同结束后续收到新的外包公司的聘用通知单并入职手续,突然被新的外包公司停止办理入职,咨询后无果,原外包公司告知已被辞退,市民认为公司方有欺诈行为。而市民黄女士也是同样的遭遇,市民要求公司方2N的赔偿或者是让外包公司继续签订合同。接到投诉后,西乡街道办介入处理,组织双方进行协调。在协调的过程中,公司方认为员工已签订离职单,公司方坚持认为不同意给经济补偿,或者是继续工作。经过调解员的调解后,最终双方意见无法达成一致,调解失败。

在此劳动部门提醒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本案中,陈女士和黄女士被要求转签新的外包公司,这涉及到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遵循此条规定。

在目前常见的用工市场中,用人单位在选择劳务派遣公司为自己派遣员工,要把相关的约定写进协议当中;也提醒各位市民朋友在找工作时,对于工资福利待遇等问题,应明确写在协议中而不是通过口头约定。这样双方在产生争议时才能更好的佐证,从而维护自身利益。另外,在深劳动者遇见劳资纠纷可以扫描“安薪在深”二维码,“码”上进行快速反映投诉。

文/凤凰网深圳 实习生 高敬琪

通讯员/彭赐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