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街道联合宝安区人民法院开展“法治讲座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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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街道联合宝安区人民法院开展“法治讲座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

为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持续优化有利未成年人成长的法治环境。10月31日下午,西乡街道平安法治办(司法所)普法工作者联合宝安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一级法官范藜一起走进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开展以“可怕的情绪--青少年犯罪的摇篮”为主题的法治讲座。

讲座上,范藜副庭长首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行详细讲解,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学生们解释什么是犯罪、违法犯罪类型、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以及预防违法犯罪的方法等法律知识。接下来有针对性的向学生们解释当前我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正》对于刑事责任年龄的最新规定,已满12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最后结合真实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教育引导学生们远离不良行为和坏情绪,如何学会正确处理同学、朋友之间的矛盾,避免因一时冲动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告诫学生们只有学法、懂法、守法,才能在这个社会中健康成长,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本次“法治讲座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织密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司法之网”,西乡街道与宝安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与辖区学校共同携手,促进校园和谐发展,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为营造和谐、安全、幸福的学习成长环境供有力法治保障。

本次讲座约有250余名学生参与聆听,共计发放《宪法》《民法典》《青少年法律常识篇》等法律读本880余册,学习用品、环保袋、搪瓷杯等普法小礼品280件。

(通讯员:古东燕 彭曼滢 彭赐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