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西乡开展居住信息核采行动 两楼栋长未落实自主申报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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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西乡开展居住信息核采行动 两楼栋长未落实自主申报被罚

近日,宝安区西乡街道网格综合管理中心联合辖区派出所开展2024年春季流动人口及出租屋信息核采行动,对拒不履行自主申报义务的2名楼栋长进行了处罚。

4月24日晚,西乡街道固兴社区网格巡查中队联合社区警务室在辖区开展人口及出租屋信息核采行动中,发现石街新村和上围园新村某出租屋多名租客居住超过一个月,其居住登记信息均未按规定主动申报,该出租屋2名楼栋长均未按要求落实自主申报责任。

通过前期调查取证,社区民警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对未履行自主申报责任的2名楼栋长分别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并对其进行普法宣传,要求楼栋长作为自主申报义务人应当在租住人员入住、搬离之日起七日内主动向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申报居住登记信息,认真履行出租屋管理主体责任。

(通讯员:黄志伟、彭赐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