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作为中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探索建立全球最高水平开放形态的海南自贸港,未来如何推动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又将为全球带来哪些开放机遇,近来广受关注。在海南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是中国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2023年,海南经济多项指标增速走在中国前列,吸引全球人流、物流、资金流汇聚,也为各国共享中国大市场提供机遇。
2024年中国将赋予自贸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更多自主权,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凤凰网广东特约观察员林居正撰文提出关于海南自贸港与粤港澳大湾区共建全球制度和产业高地的前沿思考与建议,为“推动海南自贸港与粤港澳大湾区相向发展”输入智慧动能。
文|林居正(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凤凰网广东特约观察员)
联动 | 深化港湾联动发展 促进两大国家战略的优势叠加
港湾合作和联动发展首先需要建立在深刻剖析自贸港和大湾区优劣势的基础之上。一方面,海南自贸港存在三大重要优势,《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是国家层面上的地区立法,力度超过之前的经济特区和国家级新区,是中国对外开放的“升级版”;《海南自贸港方案》突出全方位的制度集成创新,尤其是税收优惠范围之广、力度之大均为全国领先;《海南自贸港方案》致力于对标全球最高标准的开放形态。这些都是值得大湾区重点借鉴的经验。另一方面,从全球视角看,大湾区经济则是最具竞争力、最富活力和创新力的发展模式,一流湾区在世界经济体系中居于顶层地位,代表着世界经济发展的最高水平,引领着世界经济强力发展。
相比于大湾区,海南自贸港仍然存在经济总量较小、人口不足、产业根基相对薄弱、资源要素集聚能力有限、研发能力欠缺等问题。因此,港湾合作和联动发展的一个大方向就是在顶层推动下,将大湾区的新质生产力与自贸港的软环境优势相结合,以更加高效、更符合两地发展所需的新型合作模式,共同打造更高层次、更高水平改革开放的先行地、示范地、引领地。
布局 | 发挥港湾合作的对外辐射和带动作用 实现“双港”经贸合作的重要突破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实施,是自贸港争在顶层推动上迈出的重要一步。未来需要进一步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效能,结合粤港澳大湾区的中央支持政策,加强战略性、全局性布局,争取为港湾之间的金融市场全面互联互通、跨境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国际制度规则对接提供原则性、基础性的法治保障。同时,积极向中央争取设立由中央部委和港湾两地组成的高层级议事机构,并赋予地方政府在开展重大创新上更大的决策权和机动余地。
基于此,建议中央赋予大湾区改革开放更大的创新空间和特殊政策,让富有改革传统、强大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广东,快马加鞭、锦上添花!让广东创造出更多的财富和社会福祉,更好地回馈和服务共同富裕的大局。对应于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国家战略、重大规划,建议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相应地予以立法,做到“规出法随”。根据我国改革开放战略梯度的布局,以及各地发展需要,对于多年试点的有效政策,建议分层级、分步骤在不同区域进行复制、推广、应用,缩短审批流程。同时,因地制宜地赋予有条件地区更多的空间和机动余地,不搞各地政策的平均和平衡!
谋划 | 以对标世界最高开放水平为目标 推动海南自贸港与粤港澳大湾区相向发展
以“一区一园、利益共享”的新合作模式推动市合作区建设
当前,对于推动两地合作,常见的方式是建立两地功能区,且通常采用的是“一区两园”或双飞地模式。然而,现有模式普遍面临两地的制度规则差异、决策不一致、利益分配机制存在分歧等问题,进而不利于高效推动合作区的建设。因此,长期以来,无论是对于深港合作,还是广东区域合作,以及未来的港湾合作,我都一直建议探索更高层次的“一区一园、一锅做饭、利益共享”的新模式,即采用统一的、国际最优越(相对最优惠)的税制制度、人才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统筹规划两地功能区。在利益共享原则下,既秉承合作共赢的理念,满足两地的基本发展诉求,又注重长远利益,推动可持续性的合作。其中的关键在于将增量业务而非存量业务作为合作区大力引进的重点,既避免本地企业核心业务分流,又使合作区能够快速产生经济效益。在市场化原则下,两地企业可以综合考虑项目成本、收益和风险等市场化要素,基于自身的规模、竞争能力、业务布局和合作意愿,自主选择合作企业,而非通过行政手段要求两地企业开展有违市场化原则的合作。
探索更高水平的产业合作,共同打造现代产业体系
高水平产业合作是港湾合作的核心内容,需要进一步激发两地在科技、金融、海洋经济等领域的合作诉求,共同打造现代产业体系,为两地经济增长创造新的动力。
在科技领域,可以将自贸港作为大湾区实现延链补链强链的重要承载区,围绕大湾区核心产业链和龙头企业,在自贸港着力孵化和打造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上下游企业。
在金融领域,可以集合两地需求,共同发展金融科技、融资租赁、风投创投等现代金融业,促成产业创新与金融发展相互促进的态势,推动形成一系列针对两地融资租赁企业、风投创投机构的支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级母基金和国际龙头资产机构来港湾发展,积极争取创设国家级科技金融试验区。同时,自贸港可以加强与深交所、港交所的合作,全面推进海南省优质企业与大湾区资本市场对接,鼓励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进行上市融资。
除此以外,港湾两地可以充分发挥海洋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实现特色领域的弯道超车。
用好香港的国际化平台,推动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共同打造全球资本的聚集地。发挥香港与海南的协同优势,借鉴海外地区立法经验,探索出台专门的资产保密和保护法,对境外合法资产的安全性和隐私性进行保护,进而吸引全球资本尤其是中国境外资产向香港和海南回流。同时,通过推行全球最具竞争力的税收政策,吸引全球企业赴港湾两地注册和经营。
探索在港湾两地全面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可以在港湾两地金融市场、民生、对外贸易等领域全面推行人民币计价。鼓励海南各级政府和企业在香港发行以人民币计价的市政债、企业债和股票。加大人民币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重点使用CIPS系统进行人民币交易清算,降低对SWIFT系统的依赖。推动数字人民币全场景试点和跨境应用,鼓励“一带一路”合作伙伴对接数字人民币系统。
继续推动跨境金融集成式创新。港湾两地需要在现有各区域开放形态的基础上更进一步,针对全中国尚未破局的领域,积极争取以港湾作为集成式跨境金融创新的试点区域,争取更多适合港湾的顶层创新政策,谋划推动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等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改革,加快与国际金融市场和标准充分对接,推动率先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国际惯例的金融运行规则和制度体系。
发挥港湾合作的对外辐射和带动作用
全球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RCEP)正式达成,大幅降低了区域内贸易成本和产品价格,极大促进了区域内贸易投资和多元化,是多边贸易体制建设迈入新阶段的重要标志。因此,必须抢抓RCEP重大发展机遇,提升港湾两地金融和贸易的国际化水平,加快融入跨国产业尤其是科技产业的分工和规则体系制定,向内构筑内循环的强大基础,向外与RCEP经济圈联,对接东盟和“一带一路”等更大的世界市场。
作者简介:
林居正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特约研究员,深圳市决策咨询委员会金融专家组副组长,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原领导班子成员、副巡视员,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客座教授,深港合作战略研究知名学者